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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日两国政府关于促进两国中小企业合作的共识,为国内外中小企业构建一个“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的平台,推动我国中小企业与日本以及世界其他国家(地区)中小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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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室内展示面积12万平方米,设国际标准展位5000个,其中境内展位4000个,日本及其他国家(地区)展位1000个左右。设电子信息、家用电器、机械装备、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工艺品、食品药品、家具灯饰、陶瓷建材等行业展区;中小企业服务业展区、金融服务展区、大型连锁企业展区、日本展区、国际及港澳台展区等专项展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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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年9月15至18日
地址: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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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
增进了解,加强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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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交流,共同发展。 |
| 原则 |
不以营利为目的,政府推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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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市场运作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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